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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集市2020年11月农机报废回收企业遴选确定结果公示(报废农业机械回收)

辛集市2020年11月农机报废回收企业遴选确定结果公示(报废农业机械回收)

一、公示背景与政策依据
为规范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管理,保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顺利实施,根据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《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》及河北省、辛集市关于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相关部署,辛集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了2020年11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遴选工作。经公开报名、资质审查、现场核查、综合评审等程序,现将遴选确定结果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二、遴选组织与评审程序
本次遴选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重点核查申报企业的经营资质、拆解场地、设备设施、专业技术人员、环保与安全条件、相关管理制度及台账建立能力。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对拆解场所进行现场查验,形成综合评审意见,报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入选企业名单。

三、遴选确定结果
经评审,确定承担辛集市2020年11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任务的企业为:

  1. 辛集市XXX农机回收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XXXXXXXXXXXXX),回收拆解场所地址:辛集市XX镇XX村XX路XX号,联系人:XXX,联系电话:XXXXXXXXXXX。
  2. 辛集市XXX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XXXXXXXXXXXXX),回收拆解场所地址:辛集市XX街道XX园区XX号,联系人:XXX,联系电话:XXXXXXXXXXX。

(以上企业名称、代码、地址、联系人等信息以正式公示文件为准;如公示期内出现异议或企业自愿退出等情况,将按程序递补或调整并另行公布。)

四、回收范围与业务要求
入选企业应按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规定,回收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,严格核验机主身份、机械信息及号牌证件等资料,规范开具回收证明,做到“一机一档”。回收的报废农机应集中存放、及时拆解,不得转卖、拼装或流入二手市场;拆解过程应符合环保、安全和消防要求,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,拆解产物分类处置,台账记录完整可追溯。

五、公示期限与监督方式
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方式向辛集市农业农村部门反映。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联系方式,以便核查处理。
受理单位:辛集市农业农村局(农机管理相关科室)
联系电话:XXXXXXXXXXX
通讯地址:辛集市XX路XX号

六、其他事项
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,入选企业按规定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,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。机主交售报废农机时,应选择公示名单内企业,配合完成信息登记和回收证明开具,依法依规申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。特此公示。

辛集市农业农村局
2020年11月X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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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4:56:05